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處罰?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處罰?
1、《刑法》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處罰規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六條 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
2、按照容留吸毒罪處罰的具體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處罰:
(1)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的;
(7)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向他人販賣毒品後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並向其販賣毒品,符合前款規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條件的,以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
容留近親屬吸食、注射毒品,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追訴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
第十一條 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首先吸食毒品的行為是會身體健康有害的,其次從法律層面上來講,吸毒的行為是違法的。對於那些明知對方時吸毒者,但是依舊容留對方吸毒的行為就涉嫌犯了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一旦成立,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數和次數的多少等,都有可能會影響到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