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的定罪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故意傷害罪的定罪標準是怎樣的

一、故意傷害罪的定罪標準是怎樣的

有意傷害罪要求導致被害人輕傷以上後果,才追究刑事職責,處罰限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有意傷害罪】有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使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喪命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使人重傷導致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二、故意傷害罪是如何量刑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規定: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關於故意傷害罪的定罪標準,其實也就是相關法律中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內容。對於現實中的行為,要是同時符合故意傷害罪犯罪構成的全部內容,並且達到了立案標準的話,那麼就可以定為此罪,之後就是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