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打擊的力度如何?

來源:法律科普站 5.56K

一、襲警罪打擊的力度如何?

襲警罪打擊的力度如何?

打擊力度很大,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襲擊的對象必須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如果行為人襲擊的對象不是人民警察而是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襲擊的人民警察不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都不構成法律上規定的犯罪。襲警罪不可用於輔警,襲警罪根據襲擊警察的實際情況,分為兩種量刑標準。首先對於使用暴力手段,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如果使用管制刀具或槍支襲擊警察,嚴重危及人身健康,判處3~7年有期徒刑。

二、存在襲警行為怎麼辦?

襲警行為情節輕的則承擔民事責任或者行政處罰,重則可能違法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2、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3、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4、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衞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5、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襲警罪與妨害公務罪的關係是什麼?

襲警罪與妨害公務罪的聯繫:襲警罪本身就是從妨害公務罪中細化出來的罪名,修改前,規定的是: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從量刑上看是一種情節上的遞進關係。但是根據修改後獨立的襲警罪,基準刑是與妨害公務罪的基準刑是一樣的,就沒有誰重誰輕之説,是一般罪名與特殊罪名的關係。

兩者的區別:區別在於暴力。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雖未實施暴力襲擊,但以實施暴力相威脅,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襲警罪的打擊力度非常大,襲警的行為要根據具體的情節,來承擔相應的責任,情節較輕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或行政處罰,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按照最新規定的襲警罪處罰當事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