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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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什麼是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犯此罪怎麼判?本站小編整理了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根據《刑法》第396條第1款之規定,本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一、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涉嫌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第2張

二、定罪標準

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國有資產而以單位名義將其私分給個人。

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要素:

1. 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即將國有資產分配給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絕大部分職工。

2. 私分的對象是國有資產。

3. 私分國有資產的總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數額較大”是指“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

4. 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違反了國家規定,即違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發佈的決定和命令關於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分配等方面的規定。符合國家規定而對國有資產所作的處分行為,不構成本罪。

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第3張

5. 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是以單位的名義實施的。“以單位名義”,是指單位領導班子集體決定或者由單位負責人決定,在單位內部公開或者半公開地實施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

三、量刑標準

1.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犯本罪的,對其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相關知識,此罪的犯罪主體一般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在認定此罪時要嚴格準確地把握。私分數額累計達到10萬元將會受到刑事追究,在實踐中要嚴格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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