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代理詞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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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審理案件的時候,一般會分為刑事部分的案件,還有民事部分的案件。那麼關於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代理詞是怎麼樣的?關於刑事附帶民事也是刑訴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之一,裏面涉及到刑事部分的代理詞還有民事部分的代理詞主要是對於案件的一些説明等內容。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代理詞是怎麼樣的?

一、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我受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XXX(系被害人之母)、XXX(系受害人XXX之妻)、XXX(系被害人之子)的委託,並經南陽市人民法院批准,依法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的代理人。

現就本案刑事和民事賠償部分,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刑事部分

1、被告人的行為是故意殺人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XXX駕駛出租車將被害人撞下摩托車以後,被告人不但不下車察看,反而逃逸把被害人在車下拖了近百米,致使被害人當場死亡。不要説作為一個司機,即使是從常人的角度上看,車輛與物體發生碰撞後,首要的應當是下車察看,而被告人卻拖着摩托車和人體繼續前行,後又把車開到小路上並躲藏起來,其行為足以説明他已經認識到撞到了人,是急於逃離現場。被告人辯稱當時剎車和離合全部失靈的説法,缺乏事實和根據。從現場和事故車輛照片可以看出,出租車引擎蓋已經嚴重變形上翻,前擋風玻璃破碎,摩托車和人體有長距離的拖痕。摩托車和人體在車下擦地的聲音是任何人都能覺察得到的異常情況,作為一個老司機,如果説當時認識不到是撞到了人是説不過去的。被告人拖着摩托車和人體逃逸的行為,足以致人死亡,起碼錶明他對被害人的死亡持有放任態度,客觀上也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罪的基本特徵,應當依照《刑法》232條之規定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

責任。

對於被告人供述的當時剎車和離合全部失靈的説法更是沒有事實根據,卷宗中也沒有其所述情況記錄。如果真如其所述那樣,把一輛完全沒有安全保障的車輛以每小時50到60公里在公路上高速行駛,對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而且客觀上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當依照《刑法》115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被告人構不成自首

構成自首必須有兩個要件,缺一不可。一是自動投案,二是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被告人系自動投案本代理人不持異議,但其並沒有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因為從本案上述事實分析看,事實上被告人已經明知撞人,而從到公安機關投案一直法庭審理結束,他都沒有供述撞到了人,也就是説他並沒有作有罪供述,只是説撞到了一個黑疙瘩。所以,他並沒有如

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構成自首。

3、不具有悔罪表現

被害人死亡後,被告人沒有對被害人進行積極賠償,而是把另一台車輛轉賣,極力轉移

財產,喪失了可能的賠償能力,也同時表明其對犯罪行為並沒有真正悔過。

(二)民事賠償部分

1、應當依法賠償被害人的各項損失

被害人的各項損失系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致,應當給予賠償。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時,

應當依法以國家統計部門公佈的2006年的統計數據為準。具體數額如下:

死亡賠償金:9810元×20年=196200元

喪葬費:16981元÷12個月×6個月=8490.5元

XXX之子扶養費:6685元×17.33年÷2人=57925.53元

XXX之母扶養費:6685元×13年÷3人=28968.33

摩托車損毀費:4080元

共計:295664.36元

2、應當賠償精神損失

XXX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應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雖然生命是不能以金錢恆量的,現行法律沒有對刑事案件被告人對受害人進行精神損害賠償進行強制規定,但對被害人進行精神損害賠償並不違背立法本意,至少可以部分減輕

受害人家屬精神痛苦。

3、計算賠償數額時,對被害人之母XXX應當以城鎮户口對待

XXX已經70高齡,在鄧州市生活9年之久,由其子XXX扶養,其生活基礎完全來源於

城市,計算賠償數額時應當依法以城鎮户口對待。

4、被告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南陽中心支公司應當按照XXX所投保的金額給付被害人

家屬保險金

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南陽中心支公司與XXX形成了有效的保險合同關係,應當按合同約定賠償原告20萬元,其餘不足部分由XXX負擔。雖然保險條款上所載為商業性質的三者險,但2004年保監會39號文發佈的《關於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採用公司現有三者險條款來履行《道交法》中強制三者險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表明,自2004年5月1日起,也應當對商業三者險按交強險進行

賠償。

5、被告XXX出租車公司對被告人XXX應當賠償部分負連帶賠償責任

肇事出租車門上噴有該出租車公司字樣,在保險單上有該出租車公司的印章,該出租車公司對該出租車進行了統一編號。而且,張國勝當時從該出租車公司購買時該車的價格大大超過市場價格,表明該出租車公司已經從該車中獲得利益。上述情況足以表明,該出租車公司對被告XXX所就應賠償數額應當依法負連帶賠償責任。

交通肇事,都會導致受害人人身權益以及財產權益的損失,所以對於財產權益的損失部分一般就是民事部分,民事賠償等內容,所以使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解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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