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純正不作為犯罪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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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純正不作為犯罪指的是什麼?

不純正不作為犯罪指的是什麼

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犯罪形式。不作為,即消極的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的應盡義務的行為。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為構成,如遺棄罪,這種犯罪稱為純正不作為犯罪;還有的犯罪雖然通常情況下由作為形式實施,但也可以由不作為形式實施,這種情況下構成的犯罪被稱為不純正不作為犯罪,也稱為不純粹不作為犯罪。

二、不純正不作為犯罪構成要素是什麼?

對於不作為的作為義務來源,應當根據一定的社會現實加以確定。就目前來説,不純正不作為犯罪的特定義務構成要素應包含以下五方面內容:

(1)法益處於危險狀態之中。

(2)行為人的先行行為對該法益危險狀態的形成具有必然或者相當的“因果關係力”。

(3)行為人的先行行為不能獨立成罪,也不能被另一罪名所完全包容。

(4)行為人不履行該特定義務時,法益危險狀態會必然、至少是符合眾所周知的生活經驗地發展為法益現實的危害結果。

(5)行為人明知法益危險狀態的存在且有采取積極行為以避免法益危害結果出現的現實可能性。

對於何謂“明知”,刑法學界的通説認為,直接故意的明知是知結果發生的必然性和可能性,而間接故意的明知是知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同時存在上述五個要素的情形時,行為人就負有特定義務。換言之,存在上述五要素情形時,行為人仍不作為即沒有采取積極舉動,法益危害結果也客觀出現了,那麼對行為人就能夠也應該予以定罪論處。因為在客觀方面,法益危害結果同行為人的先行行為和不作為所組成的整體行為之間具有必然的或者相當的因果關係;且行為人是在主觀上具有意識力、意志力的情況下,實施先行行為在前,續以故意的不作為在後,在主觀方面明顯具有罪過。

不純正不作為犯罪是在明知採取積極的行為能夠危害結果的出現而不做的犯罪,比如遺棄罪、開車撞傷人後逃逸的行為,所以有時在遇到事情時還是要有正確的處理態度,不要因為一時錯誤的做法而觸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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