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武器裝備罪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3K

一、最新破壞武器裝備罪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破壞武器裝備罪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戰時從重處罰。

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是指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本罪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新設的罪名。根據該修正案第三條規定,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追究。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立案追究。

二、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通信罪如何認定?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的嚴重後果,但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這種嚴重後果,以致造成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被破壞並導致產生嚴重後果。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破壞,即毀滅和損壞,是指使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全部或部分地喪失其正常功能。過失,即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的嚴重後果,但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輕信能夠避免這種嚴重後果,以致發生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造成嚴重後果,均對構成本罪,需要造成嚴重後果。所謂嚴重後果,一般是指造成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失去使用價值;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嚴重影響軍事行動等等。

軍隊的通信活動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在戰爭的過程當中,如果軍隊通信被破壞,很有可能直接影響到戰爭的結果。因此任何破壞武器裝備的行為,都將會按照《刑法》當中的過失破壞武器裝備罪來進行量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