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重婚罪重婚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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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重婚罪重婚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

一、啥是重婚罪重婚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

重婚是指當事人未解除前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婚姻的行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當事人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即前一個婚姻是經過婚姻登記的,後一個也經過婚姻登記;

事實上的重婚,包括三種情況:

1、前一個婚姻是經過合法婚姻登記的(簡稱法律婚),而後一個是事實婚姻即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卻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周圍羣眾也認為是夫妻的(簡稱事實婚);

2、 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後一個是法律婚;

3、 前一個是事實婚,後一個也是事實婚;

二、重婚的後果是怎樣的?

(一)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重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佈實施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也就是説,從刑事法律的角度看,並不是僅有法律上的重婚行為即履行了兩次結婚登記手續的才構成重婚罪,事實上的重婚行為也可能構成重婚罪。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刑法》上的“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概念不能做隨意解釋,根據司法實踐經驗,法院在認定事實重婚中的“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通常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男女雙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關係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實

2、物質上相互的經濟幫助

3、有持續、穩定的同居時間,一般應為6個月以上

4、有供同居生活的公開或隱祕的場所

5、對外以夫妻身份相稱

(二)在離婚案件中,從民事法律的角度説,重婚行為是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雙方離婚的法定理由,同時也是無過錯方在離婚時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這就是説如果能認定對方的重婚行為的話,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單獨請求對方賠償一筆錢。從刑事法律的角度説,重婚行為還可能構成犯罪,即重婚罪,承擔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處罰。

重婚是不道德的行為,尤其明知別人有婚姻關係存在時,還與別人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在離婚案件中有重婚行為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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