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闖民宅打人正當防衞至輕傷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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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闖民宅打人正當防衞至輕傷如何處理?

私闖民宅打人正當防衞至輕傷如何處理?

私闖民宅打人正當防衞至輕傷需要對該行為進行一定的民事賠償,但是刑事責任承擔方面,如果沒有造成防衞過當,不需要承擔。

1、可以適當防衞、但是不能防衞過當,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也可以即時報警。如果有涉及到傷害的話,可以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兩人之間的法律責任。

2、打得分寸要得當,只有當生命受到威脅時,可以採取正當防衞。

當對方喪失攻擊能力時後,不要再繼續傷害私闖民宅拿刀的。

3、法律是支持正當防衞,但是不能因為防衞過當而變成故意傷害罪。

4、當私闖民宅拿刀的停止違法行為時,當事人可以報警,讓警方處理。

也可以把私闖民宅的扭送到公安機關,讓警方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1、私闖民宅拿刀威脅,可以打拿刀的。

2、打得分寸要得當,只有當生命受到威脅時,可以採取正當防衞。當對方喪失攻擊能力時後,不要再繼續傷害私闖民宅拿刀的。

3、法律是支持正當防衞,但是不能因為防衞過當而變成故意傷害罪。

4、當私闖民宅拿刀的停止違法行為時,當事人可以報警,讓警方處理。也可以把私闖民宅的扭送到公安機關,讓警方處理。

在當代社會,對於正當防衞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畢竟任何人員都是不能利用正當防衞逃避刑事責任的承擔,所以如果遇到私闖民宅這種情況,那麼自己所做出的防衞也必須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構成的要件,而且注意不能夠過分的對他人進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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