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訛詐入罪罪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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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中訛詐入罪罪名是什麼?

刑法中訛詐入罪罪名是什麼

訛詐屬於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還必須是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才能構成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現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二、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份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三、敲詐勒索的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我國的法律上肯定沒有訛詐罪,將訛詐這種行為定性為敲詐勒索也比較符合實際情況。如果遇到什麼事情都想要去訛詐其他人,到最後不僅會失去原有的民事賠償,很有可能因此鋃鐺入獄。我們所有人在日常生活中也不能縱容他人的這種訛詐行為,實在解決不好自己就要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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