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一、高空拋物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

高空拋物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

1、高空拋物故意毀壞財物罪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到六個月拘役或者罰金的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1)在發生高空墜物後,有關管理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確定墜物造成的危害情況。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或撥打急救電話;如造成財物損壞,要保護現場、拍照取證並通知相關人員。

(2)儘快確定墜落物來源。

(3)確定墜落物來源後,及時協調受損/受害人員與責任人協商處理。

(4)事後應檢查和確保在恰當位置張貼“請勿高空拋物”的標識,並通過多種宣傳方式,使業主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二、高空墜物的法律舉證責任由誰來承擔?

1、發生高空墜物事故後受害者、建築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等來承擔舉證責任,受害者的舉證責任是證明自己的傷情、或者是證明自己是因為物體從高空墜落才遭受了財產損失,其他人則需要證明自己的行為並不存在過錯。

2、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的歸責原則應當是無過錯原則。在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中,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並不是對當事人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的推定,而是對於高空墜物的侵權行為本身和損害事實之間因果關係的推定,不能把因果關係與當事人的主觀方面混同起來。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加害人對其行為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在高空墜物案件中採用無過錯原則有利於保護受害者的權益,促進案件的順利開展。雖然會牽涉到無辜的業主參與到訴訟中去,但是通過其他業主的行為能夠更好更快地推動案件的進展,有助於及時發現加害人。

在高空墜物案件發生之後,如果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發現案件當事人涉嫌犯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高空拋物罪等的罪名,那麼在偵查結束之後,經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受理訴訟、審理後,案件責任人就有可能會被判處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