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罪併罰中單罪能判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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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罪併罰中單罪能判緩刑嗎?
在符合緩刑實質要件的情況下,完全可以適用緩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數罪併罰的刑期怎麼執行?
1、數罪中有一罪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執行執行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2、數刑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刑期。
3、數罪併罰管制最高不超過三年,拘役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不超過二十年。這是數罪併罰最高執行刑期的規定,如數罪都被判處管制,總和管制達到五年,但最高執行刑期不超過三年,也就是説最高執行三年管制。
三、緩刑考驗期是怎麼規定的?
《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四、數罪併罰的特徵有哪些?
1、必須行為人犯有數罪;
2、行為人所犯的數罪必須發生於法定的時間界限之內;
3、必須在對數罪分別定罪量刑的基礎上,依照法定的並罰原則、並罰範圍和並罰方法,決定執行的刑罰。”
雖然數罪併罰是因為犯罪嫌疑人最起碼有兩種以上犯罪行為,可現在的法律制度沒有規定對數罪併罰的罪犯絕對不能判緩刑。不過,兩種罪名,有一種被判處緩刑,而另一種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執行緩刑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