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底薪2021年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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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蘇州底薪最新標準規定是怎樣的?

蘇州底薪2021年標準是怎樣的?

《關於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現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1、 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940元/月調整為2020元/月。

2、 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7元/小時調整為18.5元/小時。

3、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 加班加點的工資;

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 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4、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督察力度,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嚴格執行。

二、底薪和基本工資有什麼區別

(一)工資即為勞動報酬,包括所以貨幣工資和非貨幣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福利都是全部屬於勞動報酬。

1.基本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得的報酬,它構成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勞動者基本工資也稱標準工資。

2.崗位工資即基本工資以外的、在工資構成中處於輔助地位的工資構成部分,常見的有崗位津貼(補貼)。

(二)基本工資包含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是指公司對該崗位的評級工資,因崗位而異,因級別而異;而基本工資包含崗位工資,各種福利,各種補貼及津貼,獎勵或處罰等;

崗位工資和基本工資是不同的。一般結構薪酬由四個部分組成:

1.基礎薪酬:是薪酬中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維持勞動者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

2.職務(崗位、技術)薪酬:是按照各個不同職務(崗位)的業務技術要求、勞動條件、責任等因素確定的。工作變動,職務(崗位、技術)薪酬也隨着變動。

3.年功薪酬:以工齡為主,結合考勤和工作業績來確定。

4.浮動薪酬:也稱業績薪酬,是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的好壞、個人的業績優劣來確定。

職員在入職之前,是可以與單位協商確定每月可以獲得的薪資的,但約定的工資數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此最低工資的數額是由法律規範確定的,職員、單位都沒有資格去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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