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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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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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作為我國法律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經過了九次修改,每次修改都是刑法變得更加完善。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根據社會發展的變化對刑法進行了調整。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一下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解釋亮點,希望對大家瞭解刑法修正案九有所幫助。

一、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解釋亮點解讀

1、刑法死刑罪名已減至46個

新法進一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對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等9個罪的刑罰規定作出調整,取消死刑。

據瞭解,我國現有適用死刑的罪名55個,取消這9個後尚有46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任務也要求,完善死刑法律規定,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據此,總結我國一貫堅持的既保留死刑,又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做法,新法進一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

2、增加恐怖犯罪財產刑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為維護公共安全,加大了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的懲治力度。

針對近年來暴力恐怖犯罪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總結同這類犯罪作鬥爭的經驗,新法在刑法現有規定的基礎上,作出以下修改補充:一是,對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增加規定財產刑。二是,增加規定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犯罪;增加規定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羣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犯罪;增加規定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的犯罪。三是,增加規定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的犯罪。四是,將資助恐怖活動培訓的行為增加規定為犯罪,並明確對為恐怖活動組織、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招募、運送人員的,追究刑事責任。五是,將為實施恐怖活動準備兇器、危險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組織恐怖活動培訓或者積極參加恐怖活動培訓,為實施恐怖活動與境外恐怖活動組織或者人員聯繫,以及為實施恐怖活動進行策劃或者其他準備等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

二、取消了死刑的罪名

被取消的死刑罪名: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步減少死刑並控制死刑的適用,是符合國際趨勢的做法,體現了憲法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精神,也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逐步減少死刑罪名的改革任務。

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解釋更好地使人們瞭解刑法修正案九的調整內容,將刑法修正案九由抽象變得具體,加強了人們對修正案九的瞭解。使人們在遇到相關問題的時候可以更好地運用法律的武器武裝自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知道如何反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無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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