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偽造金融票證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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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刑事偽造金融票證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是什麼?

刑事偽造金融票證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是什麼?

刑事偽造金融票證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倒賣車票、船票罪】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本罪與它罪的區分

(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與非罪的界限

行為人故意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原則上都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是由於過失而誤寫、錯填票證有關內容的當然不能以犯罪論處。同時行為人雖繫有意偽造、變造金融票證,但其主觀上確實出於自我欣賞、收藏等個人目的,而且客觀上也確實沒有使票證流通的,可視為本法第13條規定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而不認為構成犯罪。

(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與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體和犯罪對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國家對金融票證的管理制度,犯罪對象是匯票、支票、本票、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以及信用卡等金融票證;後者侵犯的是國家對一般有價證券的管理制度,犯罪對象是上述金融票證以外的其他有價證券,如國庫券、政府債券、股票等。

2、兩者在客觀方面表現不同。後者把數額較大作為構成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的要件,前者則否。

3、法定刑輕重不同。前者為重,後者為輕。

以上就是法律上對於偽造金融票證罪的具體量刑情況,司法機關對於上述違法人員,應當首先從偽造金融票證的具體數額上進行合法的認定,必須在達到了立案標準的情況下,才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相關金融票證的數額由法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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