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罪拘留襲警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襲警,根據不同情況和不同的性質,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等。

妨害公務罪拘留襲警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襲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對正在執行警務的人民警察進行突然人身攻擊。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2、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3、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4、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衞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5、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2、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3、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4、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我們作為遵法守法的公民,如果是在遇到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時候,應當注意配合國家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此時一定不要做出襲警的行為,避免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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