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蓄意傷人的構成條件是怎樣的 - 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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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刑法蓄意傷人的構成條件是怎樣的,如何量刑?

 在現實生活中,觸犯刑法的條件不同,給被害人造成傷害的程度不同等,就可能會有不同的判處結果。蓄意傷人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那麼,中國刑法蓄意傷人屬於故意傷害罪,那麼其構成要件是什麼?下面將為您進行解答。

一、故意傷害罪的構成條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

如果蓄意傷人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根據實際傷害的程度,有如下判處標準:

1、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以上內容就是關於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的解答,中國刑法蓄意傷人屬於故意傷害罪,所以可以適用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主觀上的太寬度也是保持希望犯罪後果的發生。總之,侵犯公民人身合法權利,傷害他人身體的,違反法律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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