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童工的後果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4W
收童工的後果是什麼
在中國,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的兒童或少年工人。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在某些特殊行業需要錄用未滿16週歲的少年工人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工作時間、禁止從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給予特殊保護。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對介紹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就業者,按照每介紹一人罰50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對使用童工的用人單位,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標準處罰。如果用人單位在接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後,逾期仍不將童工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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