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的無罪辯護什麼意思?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法律上的無罪辯護是什麼意思?

在法律上的無罪辯護什麼意思?

法律上的無罪辯護是指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進行無罪的法律辯解,其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另一個是被告人勝訴被判決無罪。

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會勸説被告人做有罪辯護。有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及其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做有罪但是罪輕的辯護。結果當然是被判決有罪,但是,罪刑可能會從輕或減輕。聘請一名經驗豐富的刑事案件律師第一時間介入案件,對當事人來講至關重要。

也許很多人覺得無罪辯護比較好,但是,實際上在多數情況下有罪辯護對當事人更有利,這是具體案件具體分析的結果,也是控辨雙方博弈的結果。有罪或無罪的辯護也是一種博弈,正常情況下,被告人供認證據確鑿或比較難辯解的罪刑,法官可以酌情在法定刑區間內從輕處罰。如果罪行確鑿,被告人還一味辯解,會被認為認罪態度惡劣,對刑事處罰的結果並沒有好處。

而作為專業的刑事案件律師,在確實構成犯罪的案件中如果無法做無罪辯護應提出對被告人有利的從輕、減輕情節,並提出相關的證據材料,最終使被告人獲得較低的刑期,而不是毫無理由的為犯罪分子開脱罪責。這是法律賦予被告人、辯護人的權利,也是律師的職責所在。

二、做無罪辯護的條件有哪些?

是否適合做無罪辯護,與其滿足的條件有關,做無罪辯護時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觀要件才可以做無罪辯護。犯罪或由故意構成,或由過錯構成。以故意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觀故意而不構成該故意犯罪。以過失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過失而不構成該過失罪。既無故意也無過失則不構成任何犯罪。

(二)被告不是犯罪主體才可以做無罪辯護。 犯罪還須同時滿足刑法規定的主體要件。犯罪主體需達到一定的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

(三)被告犯罪行為證據不足才可以做無罪辯護。“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等法定基本原則作為刑事審判的基本原則,《刑事訴訟法》確定了無罪推定的原則。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或證據鏈條脱節,將影響犯罪事實的認定,應該進行無罪辯護。

(四)辦案機關程序違法才可以做無罪辯護。 違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證據難以保證其真實與公正性,用以證明案件事實極有可能出現差錯。

三、做無罪辯護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律師在做無罪辯護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辯護律師在選擇無罪辯護之前,要充分了解案情。

2、刑事辯護律師在瞭解案情之後,要對本案可能適用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同罪名相關案例進行收集、整理。

3、無罪證據要充分確鑿,經得起反覆推敲。

4、辯護律師決定無罪辯護前,需要和被告人及其家屬溝通,充分尊重被告人本人意見。

5、無罪辯護時,辯護律師首先保護自己,注重溝通規避風險。

通過以上對無罪辯護的理解,小編認為保守起見還是選擇有罪辯護更加妥當一些,實際上有罪辯護比無罪辯護對當事人更加有利,而且被告人不是犯罪主體才能做無罪辯護,希望大家有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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