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的法庭辯論技巧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4W

公訴人的法庭辯論技巧有哪些

在現實生活中,研究公訴人的法庭辯論技巧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法庭的綜合辯論水平,從而保障法庭公訴的質量,其還可以有效地維護人們的權益,使國家法律得以正常開展。由此可見,加強對此問題的分析與研究在實際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本站小編主要就公訴人經常在法庭辯論中運用的一些技巧和方法進行了一定的分析。

公訴人的法庭辯論技巧

(一)料定必辯, 先發制人

在法庭辯論過程中, 有些辯護觀點是能夠預料的, 如對被告人有利的事實證據, 依法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罰處罰的情節,這些往往都是辯護方必須要辯護的。如果公訴人只注重指控被告人而忽略這些情節, 那麼在法庭辯論上就會處於被動地位。因此, 在公訴人發言時,料定必辯的情節,就應率先把有關問題講出來, 而且要講的拒理以事, 無懈可擊, 從而使辯護方自動放棄某些辯護觀點, 這樣不僅為自己以後的辯論掃清障礙, 鋪平道路,而且對從輕、減輕情節的肯定, 也顯示了公訴人的公正。在運用這一方式進行辯論時, 必須注意三點:

1.對於那些證據不足, 似是而非的東西不能“曝光” , 這樣會給對方反駁提供“炮彈”;

2.對於那些難以定論的學術問題和難以肯定的分歧意見, 不可首次“亮相”,以免被對方抓住靶子;

3.對於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肯定,不能在公訴意見一開始就用,只能在中間或結尾處用, 而且不能論述, 僅僅提到、點到即可。否則,就容易將公訴人演變成了辯護人。

(二)狡猾辯護, 迂迴答辯

在法庭辯論過程中, 辯護人常常根據一些表面現象或一些似是而非的事實,提出對被告人從輕的辯解,這就是狡猾式辯護。這種辯護在法庭上往往起着混淆是非的作用。針對這種情況, 公訴人可採用迂迴答辯的方式。所謂迂迴答辯, 就是針對辯護人提出的觀點,暫時避開與其正面交鋒,而且通過訊問被告人, 提請法庭出示有關證據等方式, 先擺出證明自己觀點的證據, 然後轉遷為直,作出自己的結論而否定對方的觀點。這是運用遷回論述, 辯服對方的一種技巧, 是對付狡猾式辯護效果較好的一種辯論方法。

(三)抓住矛盾, 立即反駁

在法庭辯論中, 辯護人有時為了強化自己的觀點, 往往會顧及問題的這一面, 而忽視問題的另一面, 提出的觀點前後矛盾, 不能自圓其説。在辯論時,如發現辯護人的觀點自相矛盾, 應立即進行反駁, 就會使辯護人的辯護無立足之地。在運用這一方式進行反駁時, 必須注意兩點:

1.指出辯護人觀點上的自相矛盾, 予以暴露即可。

2.語言要簡短有力, 不能累贅。

(四)諸多觀點, 重點答辯

在法庭辯論過程中, 公認人還經常遇到這樣一種情況, 就是在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案件中, 由於辯護人較多, 因而其辯護觀點也較龐雜繁多。小編認為針對此種案件,採用重點答辯較好。所謂重點答辯是指對辯護人提出的所有觀點首先進行歸納分類, 對於關鍵性的辯護觀點進行重點答辯,對其它的辯護觀點進行簡單答辯的一種辯論方法。在運用這一方式進行答辯時, 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1.首先認真傾聽每個辯護人的辯護意見, 爭取全面記住每個辯護觀點。為了避免遺忘, 可簡單記錄。

2.迅速對所有的辯護觀點進行歸納分類, 將它們分別歸人重點答辯、簡單答辯和不予答辯三個類別。

3.對重點答辯的辯護觀點, 因為這些觀點與案件事實和定罪量刑有直接關係, 必須不惜工本地論證透徹; 對於簡單答辯的辯護觀點,由於這些觀點並不影響案件事實和定性, 公訴人只須簡單的發表意見, 不必論證;對於那些對案件無關的辯護觀點, 公訴人可説明這些觀點與案件無關, 不做答辯。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公訴人的法庭辯論技巧問題所做出的一些論述。在實際實踐中,法庭辯論是一項比較複雜的工作,因此運用一定的策略和技巧可以使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且可以使公訴人掌握辯論的主動權,從而為勝辯奠定一定的基礎。此外,在實際生活中,人們還需加強對此問題的研究,以使公訴人在法庭上可以更好地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