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務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9W

企業職務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只要是具備一定規模的企業肯定在內部結構上有很嚴謹的職務分配,而那些等級較高的職務也就擁有了很高的權力能夠直接對企業的運行有決定作用,但是如果此時有的領導階層利用這個優勢與外界的不法分子進行交易就是職務犯罪。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一、企業職務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公司、企業職員的職務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的犯罪行為。職務意味着責任,意味着管理,如果職務行為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如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企業資產,挪用公司、企業資金等職務犯罪,就會嚴重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僅給公司、企業造成集體財產的大量流失,更因觸犯刑法而使自己身陷囹圄,後悔終生。因此,多方瞭解和熟悉與公司、企業職員有關的一些法律常識,對身為公司、企業員工的我們來説,是十分有用而且必要的,所以我希望今天的這個講座能夠使大家有所受益,從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懲防結合,標本兼治,從源頭上有效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這既是對我們所在的公司、企業負責,同時也是對我們自己的人生負責。

二、企業職員常見幾種職務犯罪形式

(一) 職務侵佔罪: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二) 挪用資金罪: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四)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五)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六)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訴,雖然説國家在認定職務犯罪的時候通常規制的對象是行政機關的領導,但是因為企業在實際設置的過程中將眾多的員工的利益歸攏成集合而類似於社會,只要是領導利用職務進行不法活動就會直接危害的員工的利益,所以就應當認定是犯罪活動進行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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