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8W

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如下:
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的數額起點,按照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而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認定為“數額較大”,所以六萬元認定為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貪污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