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什麼是喪葬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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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什麼是喪葬補助金?

什麼是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

關於喪葬費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37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 第7項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7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 第1款第7項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社保局怎樣辦理喪葬補貼手續

一、喪葬補助金領取流程

1、如實填寫喪葬補助費申請表,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部門公章。

2、提供由所在街道開具的去世人員無工作單位的證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證明)户口本,身份證,死亡證明等材料。

3、職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認的主要扶養人單位發放喪葬補助費,並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簽字的證明材料。

4、到人力資源處辦理有關手續。

需要的材料

參保人員去世後,由所在單位經辦人攜帶以下材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管理局養老、失業保險待遇支付科辦理領取手續。

1、死亡註銷證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原件和複印件

2、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3、死者的身份證或銷户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

4、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係);

5、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喪葬補助金對於因工傷死的家屬來説是特別重要的,喪葬補助金一般都是一次性的支付,還要補償死者6個月的平均工資,因此,對於死者的家屬如果要讓用人單位賠償補助金的話,一定要到當地相關部門問清楚各種條款,這樣才能更好的要回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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