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喪葬假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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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喪葬假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喪葬假是職工在直系親屬死亡時,國家依法批准的假期,以方便職工回家為親屬料理後事。本着以人為本的思想,我國的喪葬假會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在喪葬假期間,員工工資可保持原工資水平。各地企業可根據本地的風俗習慣依法調整喪葬假的天數及喪葬費等,今天,本站就以上海喪葬假為例,為您講講喪葬假的相關知識。

一、上海喪葬假的法律規定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二、上海喪葬假天數

員工配偶、父母(養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市內可請喪假3天;本省外地可請喪假5天;外省可請喪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市內可請喪假2天;本省外地可請喪假4天;外省可請喪假6天。

三、喪葬費如何發放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實現了線上社會化發放。但在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申領上還處於由企業發放的管理模式。根據黑人保發[2010]53號文件《關於提高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的通知》規定,從7月1日起提高了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為確保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按時足額發放和社保資金安全,省社保局決定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髮放工作,從2010年11月起按着以下辦法執行:

1、凡是7月1日以後死亡的離退休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統一由省局實行社會化發放,不在撥付到企業。企業負責申報,省局審核通過後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打入原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中。

2、對目前離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已銷户的,為確保能及時讓遺屬領到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省局審核通過後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按原渠道劃入企業,暫由企業負責發放。

3、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打入原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需要有一個宣傳的過程,才能確保發放。從2010年10月起由各參保單位要對離退休人員做宣傳工作,即死亡後的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暫不能銷户,領取完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後再作處裏。請各企業用3個月的時間通過宣傳將此要求讓全體離退休人員知道,從2011年1月起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不在撥入企業,由我局實行社會化發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異,具體可諮詢當地社保局)

在直系親屬去世時,本地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請三天喪葬假,本省的可請五天,外省的考慮路上來回的時間可以請6天。需要注意的是,隔代的親屬去世,喪葬假只有兩天,超出喪葬假的時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出勤工資,按正常請假處理。請您合理估算喪葬時間,合理安排假期和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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