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裏有沒有誤工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工傷保險裏有沒有誤工費

一、工傷保險裏有沒有誤工費?

工傷保險裏沒有誤工費,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的工傷賠償的項目是不包括誤工費的,但是對工傷的補償有12個月以內的停工留薪期。也就是説,職工無法正常工作的時候可以按停工留薪期計算,這段時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由職工所在單位按月進行發放。但是要注意停工留薪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下的重大傷殘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對待,並適當延長停工留薪的時間。

工傷的費用是由我國工傷保險基金與企事業單位承擔,所以説不會存在誤工費的問題。只是説勞動者如果在醫療過程中產生的護理費企業是要承擔護理費的。同時職工也會享受工傷期間的各項具體待遇。比如在公司期間需要支付的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交通費。個人需攜帶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工傷事故前三個月的工資表、個人所得税證明以及工傷鑑定其他的相關材料。

二、工傷認定流程是什麼?

1、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以下統稱“職工受傷害”)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的,應當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並説明延期理由。經區人社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予適當延長申請時限。

2、受理:區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收件回執》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區人社局應當場或在15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審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4、決定:區人社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以有關部門的結論或關聯性技術鑑定為依據的,在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的時限中止,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5、送達:區人社局在20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其實不僅是工傷事故,其他任何的意外事故中只要沒有誤工損失就不存在誤工費賠償。但停工留薪期間的待遇不是由社保機構承擔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治療工傷事故期間的停工損失的話,等塵埃落定之後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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