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工資賠付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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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工資賠付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關於工傷的憑證之前,肯定員工在住院治療的期間絕大多數的公司都會停發工資的。不過員工本人在這種情況下,因為自己的手中也確實沒有相關證據,不需要浪費過多的時間和公司進行無謂的爭吵。倒是可以在住院期間先了解一下,工傷工資賠付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工傷工資賠付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1、停工留薪期期間(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應按原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工傷醫療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超過24個月。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一般來説,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

4、如受傷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5、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住院伙食費由用人單位支付調整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統籌地區以內就醫的,住院伙食費標準為每人每天26元;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住院伙食費標準為每人每天37元。

6、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的,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提前4年、3年、2年、1年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分別減發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

7、按規定備案後,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住院前3日內的住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報銷,標準為每人每天150元。

其實在工傷期間員工的工資待遇不應該因為住院治療就有任何的影響的。不過小編在這裏可以給大家的一個建議就是,即使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從來都沒有再支付過工資,在最後所有關於工傷的證據全部都拿到了手中以後,要求企業賠償的金額當中一定要記得索賠工傷期間這段停發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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