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廣東佛山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傷殘賠償標準
1、傷保險待遇申領(一至四級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須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枴杖等康復器具,或者康復器具需要維修或者更換的,由定點康復器具裝配機構提出評估,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普及型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治療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鑑定為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3、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4、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療費報銷)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1、認定為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鑑定的。
喪葬費:6個月佛山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親屬撫卹金:以死亡職工工資為基數,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礎上增加10%)
一次性死亡補助金: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惠州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提示: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死亡的,其親屬可獲喪葬費賠償;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其親屬可獲喪葬費及親屬撫卹金賠償。
二、工傷賠償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相關部門受理申請材料
3、等待申請審核結果
4、審查批准核發待遇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工傷賠償是需要經過工傷管理部門進行鑑定之後才進行賠償的,工傷賠償的流程首先需要申請人向管理部門進行材料的申請,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後等待申請的審核結果,審查批准具體的賠償待遇,工傷賠償標準,應該依據款項不同分類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