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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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範圍是什麼

一、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範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民[1989]優字19號文件規定,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確定的資格條件包括:

(1)父(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2)母(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滿16歲,機關事業單位為18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16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傷死亡賠償如何分配

工傷死亡賠償金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個部分,其中喪葬補助金主要用於死者的喪葬費用支出;而供養親屬撫卹金不具有遺產性質,應在被撫養人之間進行分割;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可視為遺產性質,由繼承人按照繼承法的有關原則分配。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強制性法律規定。作為用工單位未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勞動者自願請求自行辦理保險手續且已經實際取得了保險補助款,但這並不能抵消用人單位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職工要是因為工作原因而導致人身死亡的,此時屬於工亡的話,那也就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其中就死亡職工生前供養的一些直系親屬其實也有一定的賠償。但實踐中,需要先確定究竟是這個供養直系親屬的範圍是怎樣的,才好根據不同的情況計算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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