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到賠償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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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到賠償要多久

如果説員工工傷這樣的事情,用人單位可以積極的進行配合的話,那麼員工工傷的整體處理將會十分順利。不過在司法實踐的過程當中,大多數員工的工傷在維權的時候都是比較困難的。有的時候即使拿到工傷鑑定的結果書,但是賠償款卻遲遲拿不到手。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到賠償要多久?

一、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到賠償要多久?

工傷鑑定結論出來,即可進行工傷保險待遇結算。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評定的傷殘等級是確定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主要依據,鑑定結論出來之後,除六至十級勞動關係終止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之外,其它工傷保險待遇均可結算。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提交相關資料之後,快則個把星期,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辦理完結,款項支付到位。

二、關於工傷鑑定的法律概念

(一)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因此,必須先認定,後鑑定。

(二)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

1、勞動能力鑑定,包括傷殘等級鑑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

2、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

3、護理等級鑑定,

4、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三)初次鑑定: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癒。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四)致殘等級鑑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鑑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鑑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一級最高,十級最低。

(五)勞動能力鑑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説,勞動鑑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説,是先鑑定後評殘。從範圍來説,勞動鑑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鑑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鑑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説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鑑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於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説,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鑑定同時進行。

實際上按照國家的規定,只要勞動者拿到工傷鑑定的結果書以後,就馬上可以和用人單位進行工傷賠償事宜的協商了。但是由於用人單位還需要提交相關的材料到工傷保險機構的話,最長不會超過兩個月,賠償款就可以拿到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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