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多久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9W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多久賠償?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多久賠償這個問題一直是大家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因為這關係到我們自身的利益。在進行工傷鑑定之後,一般情況下就可以申請補償金了。對於申請之後補償金什麼時候能夠發到我們個人的手中,相關部門也是有這明確的規定的。下邊具體講一下。

工傷賠償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員工在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之後,應該向社保中心申請工傷待遇審核,審核通過後下發工傷待遇。

補償金主要包含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參保單位、社保所在每月25日將工傷職工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及鑑定申請人墊付的勞動能力鑑定費填入《支付月報表(一)》表樣附後),報送所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業務崗,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業務人員與系統生成的《支付月報表(一)》核對無誤後,轉財務崗。

每月5日前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將生成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月報彙總表》(以下簡稱《支付月報彙總表》表樣附後)審核無誤後,同軟盤一併報送市社保中心工傷科,市社保中心工傷科收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報送的《支付月報彙總表》及數據後,將數據讀入系統,經審核無誤後將《支付月報彙總表》轉財務科。財務科於每月25日之前報送到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於每月30日前將本市支付參保單位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基金撥付到區(縣)財政局,區(縣)財政局於次月2日撥付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於次月10日前撥付到參保單位或社保所。

在工傷鑑定結果出來之後,應及時向相關社保機構提交工傷賠償申請,在各項資料準備齊全的情況下,一般在半個月之內便會有結果了。通過上文詳細的介紹,對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多久賠償這一問題有了一定的答案。於此同時不難看出國家在社保補助及津貼的發放及標準這些方面都有着詳細的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