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盟地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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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各地的徵地補償標準歷來是當地羣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徵地補償的金額關係到當地羣眾的切身利益,政府在徵地之前也會對當地的徵地補償標準進行公示。烏盟即現在的烏蘭察布市,它屬於內蒙古自治區。烏盟地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烏盟地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烏盟地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構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經依法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的按統一年產值的30倍補償。統一年產值標準適用於測算區域內徵收農用地中的水澆地、旱地、牧區草地,徵收林地按《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規定的標準補償,徵收非牧區農用地中草地的按鄰近耕地標準的0.4倍補償,徵收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按鄰近耕地標準補償,徵收未利用地的按鄰近耕地統一年產值的2倍補償。區片綜合地價適用於測算區域內的集體土地。

二、內蒙古徵地安置原則是什麼?

1、徵地中拆遷農民住房應給予合理補償,其中,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採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鄉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則上不再單獨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採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户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户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2、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徵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徵地標準補償;在城鄉接合部和城中村,當地政府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預測一段時期內徵地涉及的農民住房拆遷安置規模,統籌規劃,對拆遷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組織拆遷工作。

3、安置房建設要符合城市發展規劃,防止出現“重複拆遷”。其中,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實行遷建安置應在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內安排遷建用地,優先利用空閒地和閒置宅基地。納入拆並範圍的村莊,遷建安置應向規劃的居民點集中;有條件的地方應結合新農村或中心村建設,統籌安排被拆遷農户的安置住房。

由於內蒙多為草原,所以內蒙地區的徵地補償項目中只包括土地補償費以及安置補助費,並沒有青苗補償費及地面上附着物的補償費用。政府徵收牧民的土地,應為牧民制訂安置方案,避免出現牧民無房可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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