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寧區拆遷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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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南京市江寧區提高了城鎮化建設步伐,很多農村都被政府依法拆遷,農民也失去了土地。對此,拆遷辦會按照一定標準發放補償款。對於涉及到的農民來説,瞭解補償標準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明明白白的拿到補償款。那麼南京江寧區拆遷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本站小編結合當地文件和大傢俱體講一講。

南京江寧區拆遷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南京江寧區拆遷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徵地補償費用項目包括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房屋拆遷貨幣補償是如何計算的?

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其徵收補償款由原房補償款和購房補償款兩部分組成。

原房補償款由確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購房補償款標準按照徵收安置房安置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徵收安置房價格由徵(用)地單位會同實施單位申報,由物價部門審批。徵收安置房安置價格低於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0%確定;高於(含)4000元低於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2%確定;高於(含)5000元低於6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4%確定;高於(含)6000元每平方米按其價格的86%確定。

住宅房屋放棄申購徵收安置房的,應當在補償安置協議中予以明確,協議公證後,方可領取貨幣補償款。放棄申購部分,給予適當獎勵,具體標準由實施單位在實施方案中明確。

由此可見,拆遷徵地補償分兩大塊,拆遷費和徵地補償款。南京江寧區拆遷徵地補償標準也從這兩方面做出了規定。徵地補償是按照被徵用土地平均年產值的十倍計算,青苗費另外計算。房屋拆遷補償則按照房屋的重置價格確定,實行貨幣補償的,補償款包括原房和購房補償款。對這些政策做一定了解,有助於農民在拆遷過程中維權。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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