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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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徵收他人土地時必須給予對方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否則政府的行為就是不合法的。但由於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土地的產值也不盡相同,因此,各地的徵地補償標準也有所不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山東聊城徵地補償標準。

山東聊城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補償標準

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所有人的拆遷補償,實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補償,具體補償方式由拆遷人和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協商確定。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指拆遷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價值,以貨幣結算方式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房屋拆遷補償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除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重置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確定。

臨街住宅房屋用於營業的,凡有有效營業執照和納税證明的,在住宅房屋補償價格基礎上每平方米增加50元。

(二)房屋補償

“房屋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遷人補償採取的保留被拆遷人對房屋擁有的所有權形式。是從價值角度出發的一種非“等面積補償”,是一種以實物形式體現價值量大小的補償。

拆遷人對房屋所有人實行補償的住宅房屋,包括按照規定提供的經濟適用房和可供被拆遷人選擇的其它商品房,其建設質量應當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標準。

拆遷人用於對被拆遷人補償的房屋,一般為多層(6層)磚混樓房,層高不低於2.90米,門窗應為木門、塑鋼窗或鋁合金窗,水泥砂漿地面,廚房、衞生間鋪地板磚,水、電、暖、有線電視線路、電話線線路、廚衞設施(洗手盆、洗菜池、座便器)齊全,其它標準執行國家現行規範。

所補償房屋的價格,按補償房屋所在區位的被拆遷多層樓房(十成新)補償價基礎上應上浮8%—10%確定(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築面積以內的)。

因公益事業不具備就地進行房屋補償條件的拆遷工程,對被拆遷人實行貨幣補償後,被拆遷人可以購買由政府提供的經濟適用房。

(三)臨時安置補助費

被拆遷房屋實行貨幣化補償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按三個月一次性計發;實行房屋補償的按過渡期計發。其標準為: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每月2.6元(按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計算,每户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計發);辦公、生產、倉儲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5元計發;商業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計發。

(四)搬遷補助費

被拆遷房屋使用人因拆遷而遷出的,由拆遷人付給搬遷補助費,按每平方米(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6元計發。

設施設備搬遷費,凡本《標準》附表六以外的,按實際發生額經拆遷主管部門審核後,給予補償。

(五)停產、停業補助費

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引起經濟損失的,由拆遷人一次性付給補助費,按每平方米(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60元計發。

(六)聊城市城區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指導標準

房屋補償額=(重置價×成新 區位基準價×調整係數)×房屋合法建築面積。

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4年3月12日印發

二、最新規定

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國土資產評估中心對全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了調整,其中城區調整後的綜合地價平均增幅為20%,其他縣市區增幅超過28%,增幅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是指在徵地過程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原則上是本區片範圍內實施徵地的規定價格。根據相關規定,徵地補償標準原則上應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

據聊城市國土資產評估中心陳科長介紹,聊城市現正在實施的為2012年調整成果,到2015年底滿3年。本輪徵地區片範圍基本和上一輪一致,局部進行了微調。本輪東昌府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後的Ⅰ、Ⅱ、Ⅲ區片價格分別為7萬元/畝,5.8萬元/畝和5萬元/畝,較上一輪價格(6萬元/畝、4.8萬元/畝、3.8萬元/畝)上漲幅度分別為16.7%,20.8%和31.6%,平均增幅20%,增幅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其餘縣(市)區綜合地價調整後調整後Ⅰ、Ⅱ、Ⅲ為6萬元/畝,5.5萬元/畝和5萬元/畝(除冠縣外,冠縣為5.8萬元/畝,5.3萬元/畝和5萬元/畝),平均上漲幅度均超過28%。該成果可以充分維護好被徵地農民利益,體現被徵地農民合理分享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土地增值收益。

山東聊城徵地補償標準根據徵地性質不同規定了不同的補償標準,已經建有房屋的住宅用地和只有農作物的農用地的補償內容有很大的差別。而且,隨着國民勝過水平的不斷提高,補償標準也在逐年增加。如果對此還有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詳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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