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的有關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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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徵地行為會涉及到房屋需要拆遷,一般來説,徵地面積會比較廣,故而因此而受到損害的人羣也是比較多的,為了使這部分公民的權益得到保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徵地補償的有關規定,具體來説,這些規定有哪些呢?現在就來一起來了解下吧。

徵地補償的有關規定有哪些?

一、徵地補償款的有關規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收土地方案的實施。徵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補償計算公式

(一)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標準 土地補償費=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6<補償倍數<10)< p="">

(二)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

(1)(被徵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

總安置費=該被徵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5

(2)(被徵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 p="">

總安置費=該被徵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被徵地塊需安置人數

(三)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費補償的計算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

我們可以看出,各地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土地管理法制定的,補償費用一般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四項組成,但有些地方,諸如甘肅省在計算補償金時只會考慮這兩個方面,在政府徵地後,也是需要對被徵地者採取統一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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