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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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後會讓被拆遷人自行選擇安置的方式,可以是實行產權調換,可以折算成貨幣進行作價補償,還可以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那麼漳州市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有哪些規定呢?本站為你解答。

漳州市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漳州市房屋拆遷房的重置計價標準

框架結構750元/平方米,混合(磚混)結構680元/平方米,磚木結構640元/平方米,土木結構610元/平方米,安置房建築安裝造價計價標準,框架結構800元/平方米,磚混結構720元/平方米,安置房成本價計價標準: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為商品房價格的85%。

二、漳州市房屋拆遷貨幣安置

指被拆遷人自願選擇將被拆遷房屋折算成貨幣,由被拆遷人自行安置的方式。

1、貨幣安置款的計算公式:貨幣安置款=商品房平均價×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75%-被拆遷人應支付的差價款。

2、有下列情形的不適用貨幣安置

(1)被拆遷私有房屋的共有對安置方式的選擇達不成一致意見的;

(2)房屋產權有糾紛,權屬不清或產權人下落不明的;

(3)拆除有抵押權的房屋,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設立抵押權或抵押人未清償債務的。

3、貨幣安置協議簽訂後,拆遷應將部分貨幣安置款付給被拆遷人,餘款待騰房搬遷後10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拆除城市規劃區內城鄉結合部集體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按城市拆遷辦法給予安置標準:

1、對擁有產權(含證和房產所有權證)及1984年元月5日以前的建築在進行等面積安置補償(注:批建手續齊全的視同)。

2、對批建手續不齊全(含:①建設用地紅線圖;②建設用地使用證;③建設工程許可證),每户建築面積250平方米以內的建築物,按以下辦法進行補償。1984年元月5日至1995年7月1日前,能補辦批建手續的,在繳交各種税費後,等面積安置補償;不能補辦的,屬舊域內的建築物按60%面積予以安置補償,屬舊村區域外佔用農用地的,按50%的面積予以安置補償。建築面積超過250平方米的,人均建築面積超過4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按結構以200-400元/平方米作價補償。1995年7月1日後的,批建手續不完整的建築物,一律不予安置補償。

四、閣樓的補償標準如下:

1、閣樓樓層層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按樓地板投影面積計算安置面積;閣樓層層高在2.2米以下1.8米以上的部分按50%面積給予補償。

2、閣樓樓層怯同低於1.8米,按80元/平方米給予補償,不計安置面積。

注:閣樓樓層層高是指從閣樓樓地板面到檐木的垂直距離。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一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以上是關於漳州市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的解答,市民們要先對政策清楚瞭解並且正確解答政策中的條款,對自身利益相關的要格外瞭解詳細,房屋拆遷安置有多種方法可以選擇,市民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政策鼓勵選擇貨幣補償安置,這樣可以自行購買其他喜歡的地段的房屋。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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