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七城區房屋拆遷安置各類補償費標準以及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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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七城區房屋拆遷安置各類補償費標準

武漢市七城區房屋拆遷安置各類補償費標準以及維權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國有土地補償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武漢市七城區房屋拆遷補償費維權

根據相關行政法的規定,你可以運用其來質疑政府行為的合法性,保護自己的,行政強拆是有相關規定有明確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對不動產作出決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動產(房產)所在地的法院去狀告該做出決定的行政機關。

如果作出決定的機關是級別很高的國務院各部門,地方政府等這類,你可以去房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狀告

以上的內容就是關於武漢市七城區房屋拆遷安置各類補償費標準規定了,根據相關的規定補償主要還是根據當地的相關政府規定的,但是最基本的安置費和拆遷補償還是有的,如果大家覺得補償不合理的完全可以向有關的法院投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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