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徵地補償不符行政複議的時效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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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徵地補償不符行政複議的時效是怎樣的

對徵地補償不符行政複議的時效是怎樣的

不服徵地補償標準行政複議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應當在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二、行政複議收費嗎

我國行政複議法明確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行政複議實行不收費的原則。行政機關應該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我國明確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行政複議實行不收費的原則。行政機關應該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自己的職能的過程,同時也是實現對老百姓合法權益保護的過程。由於行政機關不當或者不合法地行使行政職權,而使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遭到侵犯,行政相對人向有關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要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行政相對人的當然權利。

三、行政複議決定分為以下幾類

1、具體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正確,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的,決定維持。

2、具體行政行為僅有程序上不足的,決定被申請人予以補正。

3、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4、具體行政行為主要事實不清,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錯誤,違反法定程序影響申請人合法權益,超越、濫用職權,明顯不當的,決定撤銷、變更,並可以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税務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複議決定後,應當製作複議決定書,書面通知複議參加人。

行政複議和行政起訴都是維護個人合法權益的,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維護自身權利的方式。不管是行政訴訟或者是行政複議都是有法定的時間期限,如果超過法定的時間期限就是屬於逾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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