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章申請行政複議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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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輛違章申請行政複議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車輛違章申請行政複議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一)對作出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天內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複議申請,複議機關在接到申訴後60天之內作出複議決定。

(二)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所以,車主在收到交通罰單對處罰有異議打算行政複議的時候,一定要先把罰款交上,否則會被收取滯納金。一旦複議成功,罰款是可以退回的。

二、可申請行政複議的情況

(一)屬於機動車號牌被套用的;

(二)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破案、追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三)車輛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四)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後錄入的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六)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七)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或標線與現場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的;

(八)其他依法不予處罰或免予處罰的。

三、申請複議的方式

(一)口頭申請複議就是由行為人本人到所選擇的上一級機關的法制部門,對交通警察實施的處罰進行口頭陳述,並説明不服的原因和理由。並且要提供交通警察 給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書面申請複議, 就是寫一個行政複議申請書, 在申請書裏面要載明申請複議的事實、理由和複議的要求,來遞交給法制部門 的工作人員。他們會依法對申請的事項進行調查。然後做出行政複議決定。

四、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序

(一)申請人提出複議申請;

(二)複議機關受理申請後,在七天內把複議申請書的副本或者是複印件發給被申請人;

(三)被申請人在收到相關資料之後要之在十日內提出書面的答覆;第四,複議機關進行審查和調查,並且提出和通過複議意見,第五,複議機關製作複議決定書。

申請行政複議的情況下,一定要準備好資料,這樣勝訴會大很多,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委託律師的,如果行政複議成功的情況下,行政機關之前處罰的罰款也是可以進行要回的,所以一定要好好的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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