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地類認定部門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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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部門發佈徵地補償標準的時候,會根據土地使用類型進行劃分,不同的等級對應的補償款不同。因此,在徵地過程中,對土地類型進行認定就顯得十分關鍵,這關係到補償款的多少。那麼,徵地補償地類認定部門是誰?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徵地補償地類認定部門是誰?

一、徵地補償地類認定的部門是誰?

《土地管理法》明確將土地用途劃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類。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進一步將土地利用現狀地類劃分為12個一級類、57個二級類。其中一級地類包括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其他用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對土地現狀地類進行更新,即在上年度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基礎上,根據年度內土地利用和權屬變化的情況進行調查,獲取變化圖斑的地類和權屬數據,以12月31日為時點對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進行更新,形成新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這是判定土地現狀地類的基本依據。

二、判定地類以何為準?

判定現狀地類一般以法定土地調查結果為準。説起如何判定違法佔用的現狀地類,往往有人會提出應該到現場去實地判定,但既然是違法用地往往已經建設佔用,已經改變了原有地類,實地是無法判定所佔用的土地類別的,因此,判定所佔用土地的類別時,一般應當以法定的土地調查結果為準。為此,《查處規程》明確:應當將違法用地的界址範圍或者勘測定界座標數據套合到違法用地行為發生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現狀圖或者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上,對照標示的現狀地類進行判定。套合之後,土地利用現狀圖或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所標示的地類一般就是違法佔用的土地類別,地類判定應當明確所佔用的一級、二級地類及相應的面積。

三、徵地補償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綜上所述,在徵地工作前期,當地國土部門會對土地類型進行認定,這也是徵地補償地類認定部門,通過認定,出具土地調查結果,然後徵地部門就可以制定相應的補償方案了。通常,土地類型包括基本農田、耕地、草地及林地等,每種土地對應的徵地補償款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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