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同安徵地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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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現行法的規定,國家機關雖然可以徵收屬於農民的土地,但是必須按照既定的流程進行徵收,在實施徵收作業前,需要制定具體的徵地補償標準,我國各地由於基本民情的不同,故而徵地補償四存在着差異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廈門同安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信息。

廈門同安徵地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廈門同安徵地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廈門市政府發佈了《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廈門市徵地補償標準進行了調整。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來介紹一下廈門市最新的徵地補償標準。

根據《通知》的精神,廈門市全市土地將分為三類,徵地補償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水利設施攤銷費、按時交地獎金四部分,最高總包乾價15.3萬每畝。以下為詳細標準:

一類地區:思明區、湖裏區

土地補償費3.7萬元/畝,安置補助費5.6萬元/畝,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乾補償價15.3萬元/畝。

二類地區:集美區、海滄區

土地補償費3.2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8萬元/畝,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3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乾補償價12萬元/畝。

三類地區:同安區、翔安區

土地補償費2.9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3萬元/畝,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1.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乾補償價9.7萬元/畝。

鹽田和國有灘塗上蝦池、魚池的補償標準,統一按4.8萬元/畝包乾補償,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標準。

市、區兩級結算徵地包乾費用時,思明區、湖裏區、海滄區和集美區增加到每畝2萬元調劑費,同安區、翔安區增加到每畝3.5萬元調劑費。調劑費主要用於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差異補償,具體由各區政府統籌安排使用。

《通知》還指出:徵地實施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支付徵地補償費用。徵地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的,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有權拒絕交地。

《通知》還對徵收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方式作出了要求:徵收經依法批准建設的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能夠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非住宅房屋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非住宅房屋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方式由區土地房屋徵收部門在徵收補償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確。

在廈門領域內,政府機關在具體徵收某面積的土地時,需要按照以上廈門同安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制定具體的補償辦法,並報相關機關進行審判,只有在補償標準被批准後,才能具體的落實徵收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補償款需要在徵收工作結束之後一次性發放。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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