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或違建強拆案件 - 當事人該如何有效地諮詢律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徵地拆遷或違建強拆案件,當事人該如何有效地諮詢律師?

説的這個問題,很多當事人不禁疑惑,徵地拆遷和違建強拆維權案件,諮詢律師還有什麼門道嗎?答案是肯定的,這是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第一次溝通,當事人想説什麼或者想表達什麼和律師想了解的內容往往相差甚遠,律師想了解的很多僅僅是法律事實和當事人主張能依據的證據,而不是聽當事人講故事和埋怨,這樣解決不了問題。所以經過長時間的經驗總結,這個問題確實很突出,需要給大家簡單地指出一些大家都普遍存在的問題,以供各位參考。

很常見的當事人諮詢風格是敍事型的,這可不是大家所想的是這個當事人當下這面臨的糾紛,而是會從很久遠的故事開始講起,如果我不打斷當事人的講述,估計沒有幾十分鐘講不完這樣的大型連續劇。打個比方説,徵地拆遷糾紛,往往會摻雜陳年舊事,比如權屬糾紛、手續不全、證件缺失等等類似的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當事人在目前徵收拆遷的過程中被壓低了徵收補償款甚至不予補償。

是的,上述這些問題的緣由律師肯定是要了解清楚,但是當事人敍事順序出現了問題,一上來就和律師講陳年舊事,律師也抓不住重點,不清楚你説這些有什麼意義,你要説明什麼問題,所以當事人往往一講故事,我就趕緊打斷,以我問他答的方式來進行,最後讓當事人做補充,因為這些陳年舊事幾句話就能概括説清楚,沒必要佔用雙方這麼多時間。這樣不但高效而且律師也能更全面的瞭解當事人所面臨的問題,做出正確合理的諮詢答覆,給出的法律意見,才能更好地幫助當事人解決實際問題。

還有的當事人一直固執己見,反覆重複自己的看法或者徵收方給他的説法,然後反覆的問律師該怎麼辦?第一種我就不必多説了,反覆重複自己看法的當事人往往聽不進去律師講什麼,他似乎只希望律師承認他的看法,尋求認同,並且隨他附和。這樣的當事人大多對相關法律知識一知半解,在律師由衷地否對了他的看法後,甚至還會和律師辯論,這樣做不但引起律師反感,自己的問題也得不到解決,既然已經開始諮詢律師,就應當像學生請教老師一樣,律師耐心的給你解答問題,換來的卻全是你的質疑,何必呢?還請互相理解。

最後,徵收方或者相關部門給的説法,往往是沒有合法依據的單方説辭,並沒有合法效力,不管地方什麼不合理的政策或者規定,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並不能作為其做出補償及相關行政行為的依據,當事人不必一再強調這莫須有的説辭,律師只解釋一次,律師是給你解答問題的,而不是和你爭論問題的。

最好的就是先理清自己的問題,輕重緩急排序,並且端正心態,是找律師解決問題,而不是為了得到律師認可和與律師辯論,此外,能夠準備相關資料最好,能夠幫助律師第一時間瞭解事情的全貌。

好了,説到最後還是歡迎大家電話諮詢我們,也很高興能為各位正在迷途的當事人答疑解惑,敬請垂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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