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區房屋拆遷,不想搬到三環外,可以要求原地回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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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區房屋拆遷,不想搬到三環外,可以要求原地回遷嗎?

最近有當事人向愛土拆遷律師團吐槽,當地房屋拆遷補償太鬧心。“房屋拆遷是好事,但是安置地點太偏僻。安置房周圍菜市場都沒有,地鐵也不通,沒有大型商超,學校也不好,一片荒涼,簡直和城內沒法比。”

當事人問:“房屋拆遷補償,我們可以要求原地回遷嗎?也不想多佔他們便宜,同樣面積,原地建好就行。這要求過分嗎?”房屋拆遷補償沒有過分這一説,只有公平合理這一杆秤。

那麼究竟哪些情況下的房屋拆遷,可以要求原地回遷?愛土拆遷律師團今天為大家仔細講一講。

房屋拆遷,徵收方讓你從主城搬到三環外,你能接受嗎?

主城區的房屋拆遷,往往意味着高額豐厚的拆遷補償,被徵收人本應該高高興興。但是徵收方一句“給你提供產權調換,安置地點在三環外”,讓不少被徵收人心裏哇涼哇涼的。

三環外的房價和主城一環內的房價天差地別。一旦搬到三環外,這也意味着房屋未來的升值空間急劇縮小。而且遠離主城後,被徵收人的工作生活變得極為不便。

於是,原地回遷成了很多人在徵收的時候提出的一個要求。另一方面,一旦徵收方的拆遷補償不能滿足起要求的時候,矛盾便產生了。

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以及各地的實踐情況,有三種情況可以要求原地回遷。我們下面一起來看。

這三種情況下房屋拆遷,您可以要求原地回遷: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從這裏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的徵收中,對於舊城區改造的,被徵收人提出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徵收方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從各地徵收來説,舊城區改造一般包括棚户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舊城區改造這三種方式,因此收到徵收方下發的徵收決定以後,就要清楚自己屬於哪一種性質的徵收,屬於這三種的,可以要求原地回遷,只給貨幣補償的,屬於違法行為

農村房屋徵收也能要求原地回遷

目前農村集體土地的徵收安置方式有三種,安置房安置、貨幣補償、劃地重建。劃地重建可以算是一種原地回遷的選擇,是指徵收方在原址或者就近的地段統一規劃或者單獨規劃宅基地給被徵收人修建房屋。

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的過程中,涉及的項目往往是公益項目,對於一些大面積的,整村徵收的情況下,很難實現原地回遷,比如水庫的修建、整村用於修路。

在部分土地徵收,尚有宅基地可安置的,應該優先安排宅基地安置。某些地方財政吃緊的情況下,會用原地回遷的方式降低支出。

但是,目前暫無法律明文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的時候徵收方必須全部提供三種方式,由徵收方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被徵收人沒有選擇權。

在城市房屋徵收的時候,被徵收人有選擇權,如果徵收方只提供某一種方式,屬於違法徵收,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

好了,以上就是房屋徵收的時候,選擇回遷房安置的情況。在遇到徵地拆遷時,及時向專業的徵收維權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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