孃家拆遷了 - 外嫁女該怎麼反駁不給補償的徵收方?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8W

快過年了,結婚的請帖一張接着一張,隨着交通越來越發達,村與村聯繫越來越緊密了,女兒外嫁成為常事。近日,拆遷律師團收到很多這樣的諮詢:孃家遇上拆遷,户口並沒有遷走,村幹部就是不給拆遷款,説什麼外嫁女不是村集體的人了,補償款不該得。明明户口還在村裏,怎麼翻臉就不認人了。其實,抓住這幾點,外嫁女就能反駁地徵收方啞口無言了。

孃家拆遷了,外嫁女該怎麼反駁不給補償的徵收方?

搞明白一個問題,什麼是外嫁女?

外嫁女就是農村女在外嫁時,户口沒有遷出原籍,孃家的地還沒收回,婆家的地還沒分到的一類羣體。

面對無理的徵收方,三連反問,看你怎麼説。

反問一、我在孃家還有土地承包權嗎?

有的村不承認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這個時候您可以告訴他:據《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這條規定的意思是,户口沒有遷走的外嫁婦女,在新居住地沒有取得承包地的,仍然對原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最基本的權利,既然有承包經營權,徵地時當然可以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

反問二、我還是孃家的村民嗎?

雖然大家都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別家的人了,民間咱們可以這麼説,但在法律上不是這樣的。只要符合這三個標準,法律上您就是孃家的人。而只要是孃家的村民,徵地補償就有您一份。判斷是否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三個標準是:第一,在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第二,户口登記在出嫁前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第三,出嫁後在其他經濟組織不享有土地和房屋相關權利。

此外,從保護女性的角度,對於喪偶或離婚的外嫁女,户口又再遷回原籍生產生活,且在其他地方沒有相關權益的,也可以視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反問三、我為什麼得不到補償?有相關文件嗎?

有的村拿政策説事兒,説是本市的規定就是這樣的。既然如此您可以要求政府拿出相關文件來。如果真拿出了文件,不要慌,您可以採取申請行政複議的方式,向上一級政府“求助”,或者是直接提起訴訟,請法院“出面”。

當然,大多時候是不會有文件的。因為《婦女權益保障法》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相信不會有哪個徵收方會如此和法律作對,一般情況您只要表現出反抗的決心,採取法律途徑,申請公開文件,徵收方就會有所改變了。

土地是咱們農村百姓的命根子,土地上的一切權利都不是能輕易被剝奪的。面對無理的徵收方,勇敢站出來質疑“權威”,請記住,法律是咱們最堅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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