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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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滬0110民初13830號
案情簡介
原告蔡XX、施XX訴被告何XX、施XX、唐X共有物分割糾紛一案,本院於2021年7月13日立案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蔡XX、施XX共同委託訴訟代理人陸婭,被告何XX、施XX共同委託訴訟代理人施XX、左全業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唐X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庭應訴,本院依法缺席審判。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辦案經過
判令兩原告享有上海市楊浦區XX路XX弄XX號房屋的拆遷補償款1,870,000元,為2原告爭取了130萬拆遷款項。調取相關證據,去實地調取材料。
案件結果
一、被告何XX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蔡XX房屋徵收補償款600,000元;
二、被告何XX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施XX房屋徵收補償款600,000元;
三、被告何XX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被告唐X房屋徵收補償款100,000元。
審判員崔XX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書記員陳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