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有效嗎?

一、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有效嗎

有效;一般可以證明案件有效證據的主要包括:證人證言、物證、書證、拆遷户的陳述、音頻資料、電子資料、調查筆錄以及相關鑑定結果,只要是能證明事實情況的都可以作為證據。

需要拆遷户注意的,對收集的證據一定要保留最原始的版本,也就是拍攝的視頻、圖片、音頻,不能移動、剪輯等操作。

二、房屋拆遷引發的家庭糾紛如何處理

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這樣做,一方面考慮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對補償款是共有的法律關係,原則上也應平均分割。

2、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這是因為多數老年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人社會保障不足,後繼生存和發展能力較弱,需要給予特殊保護,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時也應適當照顧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這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以及等價的原則。此外,如果被拆遷公房內居住未成年人的,對其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人,也可以適當多分拆遷補償款。

三、房屋拆遷糾紛找誰投訴

(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

一般而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拆遷許可、拆遷決定、拆遷補償裁決等行政行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訴訟中,以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幾種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屬的“拆遷辦公室”充當拆遷人同時又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臨時性組織,如“拆遷指揮部”等充當拆遷人,同時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3)由政府專門成立的土地儲備中心充當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決。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糾紛時,出現以上三種情形的,人民政府為房屋拆遷行政訴訟的被告。

拆遷糾紛在處理時也需要有合法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權益,一般只要收集的證據與案件有關,那麼就可以認定為有效的證據,而且可以在法庭中使用,所以,在與拆遷方協商時一定要特別注意,留下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保障到之後不會因此產生利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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