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糾紛維權收集證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一、面對旅遊糾紛,消費者維權的時候如何收集證據?

旅遊糾紛維權收集證據有哪些?

法官提醒,市民出行旅遊,應注意收集證據,保留好與旅行社簽訂的合同和旅遊行程表、發票以及其他有效憑證或材料。如果旅遊中權益受到侵害,應提供的能夠證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務與合同約定不相符的最有力證據,如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等,也可提供有關物證、拍攝的聲像資料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資料。

此外,出遊前應購買健康意外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以防患於未然。如遇到消費問題,可向當地消費維權機構12315反映投訴。

二、旅遊糾紛維權手段有哪些?

1、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

旅遊者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遊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繫,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覆後再做決定。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旅遊法》規定,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消費者在與旅遊經營者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機構與旅遊公司進行調解解決。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如果需要向旅遊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在書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

(1)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表述的事件經過應儘量具體、詳細。

(2)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主要的證據包括旅遊合同、旅遊行程表、旅遊發票、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侵權、違約的材料。

(3)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合法合理。對旅遊者提出的投訴,旅遊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遊局發佈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遊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主要依據。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在旅遊時,消費者一般都會與旅遊公司簽訂旅遊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與旅遊公司達成協議,消費者可以憑藉仲裁條款及仲裁協議提起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可以持民事起訴書、旅遊合同等相關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不管消費者是通過仲裁,還是訴訟的方式解決旅遊糾紛,都要向相關機構提交充分的證據材料才行。旅遊糾紛維權收集證據包括同旅行社簽署的合同、旅遊行程單、門票及其它材料等。其中合同應該是最主要的一個證據,大家要妥善保管好,以便解決矛盾糾紛的時候有據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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