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出讓金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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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有土地出讓金怎麼計算?

國有土地出讓金怎麼計算?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佔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但要知道土地出讓金個人是很難計算準確的因為只有土地局掌握房產地段的地價:土地出讓金=建築面積除以總樓層乘以地價乘以10%

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確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確定有三個過程:

第一是估價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選擇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對擬出讓的土地進行地價評估。

第二是確定出讓底價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根據其產業政策和其他有關政策,對土地估價結果進行修訂,形成出讓底價。出讓底價的作用在於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時,如果有意受讓人的出價低於出讓低價,政府將不予出讓土地使用權。

第三是批准過程。由於我國各級政府對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不同的審批權限,所以,有的出讓土地的出讓價是下級政府與受讓方商定的,但最後的確定權在有批准權的上級政府。

我國的出讓金也是我國的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一項土地政策的內容,此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尤其是涉及到相關的土地出讓金的給付的情形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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