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户后土地使用權需要過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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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過户住房,是住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一起過户。所以,當事人雙方辦理完畢房產證過户手續,需要一起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住房土地使用權的過户手續。

房屋過户后土地使用權需要過户嗎

“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我們通常説的土地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然而,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即便是可以辦理更名和轉讓手續,不少業主也忽略了土地證的辦理。

土地證過户分為普通商品房原土地證轉讓過户和劃撥土地過户,土地來源不同,土地證過户流程和過户費用是不同的。劃撥性質(如房改房)的土地證過户費用需要補齊3%的土地出讓金,如果是二手房土地證過户只需繳納手續費。

一、土地證的重要性

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人侵佔的時候,業主將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購房之後不及時辦理土地證將面臨很大風險:雖然房產證握在自己手裏,但土地使用權卻不屬於自己,有些單位可能會非法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權證和房房屋產權證不齊則不能上市交易。

據瞭解,目前在很多地區,沒有土地證的房子並不影響上市交易。然而,儘管沒有土地證不影響業主對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將來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不齊,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將來如果遇到房屋毀壞或拆遷的情形,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應該分屬兩部分補償,這樣土地補償部分就很難保證。

根據現有政策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之規定,還需要辦理過户土地證。

二、二手房土地證過户流程

1、簽訂土地合同

買方辦好房產證後,還要和原土地證使用者簽訂土地過户合同,之後帶身份證、房產證(複印件)、原土地證、合同、房屋過户的契税發票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土管部門下設的測繪公司申請測繪;

2、測繪公司測繪

測繪公司受理後,帶着上述材料現場查勘,計算數據,出具新的測繪圖,繳納測繪費;

3、評估公司評估

帶着上述材料到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查勘現場,查勘所評估土地的級別,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4、土管部門受理

帶着上述材料:土地過户合同、身份證、房產證(複印件)、原土地證、房屋過户的契税發票、測繪圖、評估報告,到土管部門受理窗口申請過户;

5、繳納税費後領取土地證

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審批,符合規定者繳納相關税費,出具新的土地證;因房屋過户時已經繳納契税,土地過户時不重複收取,只繳納工本費。

三、二手房土地證過户所需資料

1、劃撥土地辦理二手房土地變更登記需提交以下資料:

①土地登記申請書;

②建設用地審批表;

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和契税的票據;

④國有土地使用證;

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出讓土地辦理二手房土地變更登記需提交以下資料:

①土地登記申請書;

②國有土地使用證;

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④申請人的房屋所有權;

⑤轉讓雙方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四、國土部門將會拒辦土地證的四種情況

1、開發商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但其土地出讓金尚未交納完畢;

2、開發商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證的,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辦理出讓手續的;

3、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4、開發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權利受限制的,諸如抵押、被司法機關查封等情況。

這類二手房的買賣時,相關的土地使用權也需要進行相應的過户。如果沒有過户的,這類土地在進行徵收時,對自己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相應的保護。在班裏這類土地使用權的過户時,需要帶好自己的相關證明房屋材料,進行相關的辦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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