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證過户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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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都熱衷於購買二手房,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繳納完相關税費就要辦理房屋過户手續了。這時,需要對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進行過户,完成這兩個證件的過户,房屋買賣的流程才算走完。那麼土地使用權證過户需要哪些手續?下面我們跟隨小編簡單瞭解下吧。

土地使用權證過户需要哪些手續?

一、土地使用權證過户需要哪些手續?

1、申請變更登記。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書、轉讓登記表;屬繼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公證繼承書,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屬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協議書或户主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還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證書、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變更地籍調查。變更必須與原來宗地登記檔案併案進行。宗地部份變更的,要實地核定面積,界址點,重新繪製宗地圖;宗地全部變更,界址沒有變化的,可不進行界址調查,但宗地圖應重新繪製。

3、變更權屬審核。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

4、註冊登記,換髮證書。注消原《土地登記卡》、填寫新的《土地登記卡》,更改《土地歸户卡》。收回註銷原《土地使用證》,填寫頒發新的《土地使用證》。

二、如何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户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由此可見,在二手房買賣中,針對土地使用權證過户,需要先申請變更登記。國土局拿到資料後會進行變更權屬審核,對於符合變更條件的,給新的房屋所有人發放土地使用證,並收回舊的土地使用證。以上這些就是土地使用權證過户需要的手續。進行土地使用證過户時,需要雙方攜帶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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