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歸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7W

一、購買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歸誰

購買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歸誰

產證就是兩證合一(房產證和土地證),這就説明了你具有你那套房屋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當然對於這塊土地你也只有相應的使用權了。

二、住宅小區土地使用權歸誰?

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屬於業主共有的部分

從物權法的規定來看,下列部分屬於法定共有部分: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屬於業主共有。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認定標準是這些公共場所、公用設施不屬於某一單個的人所有,也不屬於開發商所有。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至於開發商是不是將物業服務用房的建設費用分攤到全體業主身上,在所不問。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電梯、水箱屬於業主共有。

三、建築區劃內建設用地使用權不都屬於業主共有

建築區劃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都屬業主共有,也有例外:在小區內的某一整棟建築物屬於特定業主所有的情況下,該棟建築物的規劃佔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屬於該特定業主,而不屬於小區的全體業主共有。小區內的城鎮公共道路佔地和城鎮公共綠地佔地,該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屬於共有部分。在規劃時就確定屬於某個業主所有的綠地,就應當歸個人所有;對於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附贈的花園,究竟應當歸屬於業主共有還是業主單獨所有,存在不同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傾向性意見認為,既然這些綠地根據合同已經約定歸個人所有,且其為此支付了對價,應當按照約定歸業主個人所有。

一般來説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那麼該房產或者土地的使用權就歸誰,如果是公共地區的,那麼該使用權,歸所有人,並不是歸一個人所有。如果有此類法律糾紛,建議找個比較資深一些的律師來幫助打官司進行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

熱門標籤